为什么警察穿皮鞋而不穿跑得快的运动鞋?
说一个因为穿鞋,跟领导对着干的事吧。
那一年局里搞纪律作风建设,严厉整治警容风纪,严查内务卫生,然后局里下发了一个通知:全体民警辅警工作期间除特殊任务,必须穿警服、穿黑色皮鞋。
于是全局怨声载道,因为基层民警不仅要接处警、办案件,还有巡逻、走访等任务。那个时期,正好搞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,每天下社区走访穿运动鞋都能把脚都疼了,更何况穿皮鞋?而且每天还有巡逻任务,要求不允许车巡,必须步巡,进社区、进企业,开展宣传。穿皮鞋能把脚走烂。
另外皮鞋非常不适合接处警,尤其是在农村派出所,各种地形、各种情形,皮鞋真的不方便。
但是下通知的领导既不接处警,也不巡逻,也不走访。天天梳着大背头,挺着大肚子。
当时大家的策略就是,该怎么穿就怎么穿,只要穿纯黑色鞋不就好了?结果领导安排督查部门下来督查,发现没穿皮鞋的就通报。
巧了,当时局里召开组织生活会,向全局征集意见建议。于是我匿名写了意见:强制要求基层民警辅警穿皮鞋,不符合基层工作需要,是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建议改成穿纯黑鞋,只要不另类夸张就行。
第二天召开全局例会,之前下通知的分管局领导在大会上发飙,怒斥“有某些民警思想站位不高,不严格遵守规定,说穿皮鞋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,穿皮鞋怎么了?我看穿皮鞋就很好,穿皮鞋说累脚的,都是娇生惯养!必须穿皮鞋!”
于是,当天我又写了一个匿名建议——因为是通过内部邮箱发的,说是匿名,其实就是征求意见表不署名而已。。。。收集建议的部门一眼就能看出来谁发的。。。请领导多下基层,请领导穿皮鞋接处警,穿皮鞋走访,穿皮鞋巡逻,为全局示范带头。
这封意见建议很快石沉大海。
由于政委分管我们单位,按照规定,分管局领导要在分管单位参加民主生活会。会上有个环节要求参会人员向分局党委提意见建议。我只有一个建议:撤掉“必须穿皮鞋”的通知,基层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穿黑色鞋,只要不另类不夸张即可。
后来通知没有撤掉,但是局里再也没有要求必须穿皮鞋了。那个分管局领导也没有再提过。后面听督查的说,虽然通知没撤,但是多数局领导赞同不对皮鞋作硬性要求,只要鞋子是黑色的就行。
本来以为提这几个建议后会被领导针对,但是好像我多虑了,领导似乎没想着跟我一个小年轻置气,哈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