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部门发文,11 月 1 日起不符合新规电动自行车将被禁,这对居民出行有何改变?
没有什么影响。
老百姓需要一种用车成本低廉、最高速度35-40码、单次续航50公里以上的两轮代步或者生产力交通工具。
这种需求跟我国的公共交通发展水平、跟广大人民的收入水平是相适应的。很多城市地铁建设叫停了,5-15公里的距离需要电驴作为补充,我国还有6亿人月收入不足1000元。
电驴现在的保有量很大,大概有4-5亿辆,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超标电驴,涉及的人群太多,一禁了之会遇到很多抵抗。
有的城市甚至扬言逮到超标车直接扣车、罚款1000元。我已经能预料到会有很多强力执法导致的恶性事件。
到时候迫于恶性事件的压力,最后还是会不了了之。
真要管的话,不如改善一下道路设计,让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彻底分开,这样安全性会高很多,交通部门该补的课要补,该修的路要修。
至于限速标准,如果想要绝大部分人遵守,就要定一个80%的电驴人都能勉强接受的速度,比如最高35-40km/h。不然还是会存在普遍违规现象。
现在公路自行车最高都能飙到63km/h(不限制),电驴你定一个最高25km/h的标准,老百姓就算迫于强权屈服了,内心也是不服气的。还有不少人反映,这么弱的动力,爬斜坡都骑不上去。
瞬时速度,共享自行车最高25-30码,山地车最高35-45码,公路车最高55-65码,电驴设置最高35-40跟自行车的最高瞬时速度相仿,两者合用非机动车道,其实很合理。(行人要修建专属人行道)
至于40-60码之间的电摩,走非机动车道太快,走机动车道太慢,确实应该取缔。60码以上的电摩可以解开禁摩令,走机动车道。
交通事故90%是因为超速,这个结论只适用于四轮车。电驴交通事故主要还是因为交警基本不管,所以电驴也不遵守交规所致,这类事故通常发生在岔路口。
电驴的严重事故主要是被汽车撞,三四十码电驴撞行人的事故通常不会很严重,占比也不高。
合理的法规天然就容易推行,不合理的推行起来就寸步难行,这是客观规律,不以立法者意志为转移。作为管理者应该寻求更有智慧的管理方式。
电驴跑到40码,不会动摇国本。有这个精力,多抓一下食品安全,爱护一下祖国的花朵,别让他们再吃臭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