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个发小 PC,他最近纠结我该怎么帮他?

发布时间:
2025-02-08 07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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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哈,这应该是无中生友吧。。。大学生的小心思,大家都懂的。

言归正传,作为一个曾在公安机关以及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多年的侦查老兵,对这种事情,我真的太了解。所谓的约见网友,其实就是和网上招嫖的卖淫女“负距离”接触嘛!

首先,像这种情况,绝大多数情况下,都不会有问题的。只要这个卖淫女不被公安机关抓获,没有任何问题。如果这个卖淫女真的这么“幸运”被公安机关抓获,如果公安机关不缺指标的话也不深查,也不会有事的。

如果真的那么不好彩,卖淫女被公安机关抓获,然后刚好公安机关又特别缺“抓获卖淫嫖娼”的指标,那就麻烦了。公安肯定会勘察卖淫女的手机收款记录,然后通过技术手段逐个落实付款微信支付宝用户的真实身份,逐个打电话要求过来公安机关配合调查。

那么,被公安机关打电话要求前去配合,可以不去吗?这个是可以的,但是理由要足够充分。如果你是在校大学生,如果不配合公安机关的传唤,公安机关很可能直接去你的学校传唤你。这种结果是最坏的。基本上全校的老师、同学都知道你的糗事,直接“社死”。

最重要的一点来了,大学生嫖娼,被公安机关处罚了之后,学校会怎么处理呢?

这种要分情况讨论。

如果公安机关对嫖娼的大学生进行了行政处罚,但是没有通报到还大学生的学校,学校不知情,那么这个事情就相当于没有发生过,学校也不会做任何处理。

如果公安机关把因为嫖娼的行政处罚通报到该大学生的学校,那事情就麻烦了。看看复旦大学是怎么做的就知道了:

复旦大学直接将涉事人员实名公示,简直可以在众人面前再社死一次了。

复旦大学2019级博士研究生陈某,在2020年9月26日于校外嫖娼,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“行政拘留三日”;

2019级硕士研究生李某,在2020年9月7日于校外嫖娼,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“行政拘留十日”;

2020级硕士研究生葛某,在2021年1月13日于校外嫖娼,被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“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伍仟元”。

通报结束之后,然后再给予开除学籍处分。真的社会性死亡➕前途尽毁!

那有没有解决的方法呢?肯定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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