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「胖猫」事件不予立案,原因有哪些?如何认定被诈骗?需要留好哪些证据?
以下都是个人偏见:
1.在5.20前夕公布这个通告,更有黑色幽默的风味,明天的消费怕是要进一步缩减了。
2.通告事实是事实,但总有种春秋笔法的即视感,当然这也与“要洗清大众眼中的谭某”的本意有关。比如通告的经济部分挺有意思的。胖猫给谭某79.9万,按870天算一天也近1000,比以前网传的还多,结果一笔带过。谭某给胖猫46.3万,则是算上了胖猫死后谭某给胖猫家属还的钱。
同时两个人小荷包,又是不厌其烦地把胖猫少存了多少多支取了多少列出来,连4千元的利息收益都要列出来……
用了占满整个屏幕的数据,就为了什么呢?为了体现谭某经济独立,没占胖猫便宜。可实际上你能看到,胖猫支出79.9+17.3-24.8=72.4,谭某29.7+23.6—16.5=36.8,差距还是挺大的。
而且小荷包的性质是什么呢?它的来源是两个人共同存入,可谭某存的钱从哪来,有没有可能还是胖猫给的。它的用途说是经营花店、共同生活开支和谭某个人消费,谁占大头其实也很明显的,如果胖猫吃外卖一直吃的是10块多的,支取的24.8万会去哪里了呢?
3.两个人经济来往的语言背景,只截取了4月11日,也就是胖猫自杀前一天的聊天,表示什么呢?表示谭某不是捞女。可她如果真的按她说的一样为胖猫着想,不愿意接受的话,前面这79.9万就是胖猫硬拽着给人家塞的呗。更何况按网上流传的聊天记录来看,谭某主动要钱的数量也相当不少。
4.最后不认为是欺诈的原因是有较严谨的逻辑的,因为谭某并未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,这方面来说确实和传统的诈骗是不相符的。我个人觉得关注重点应该是,胖猫为谭某前后付出这么多的核心原因是恋爱过程中营造的“婚姻”的前景。这和婚礼谈崩后不予退还彩礼的情况还是有点像的。我以“婚姻”这种我自己主动权的事情的可能性为由头让你付出,但这个结果能否达成,全在我一张嘴。最极端一点,就算我“一开始就不打算和你结婚”,事实上就是冲着拿你的钱来,但也没有任何途径可以证明,因为我可以用一些客观行动来证明我是在和你谈,而你永远无法证明我主观是不是在利用这个前景。
就好比两个人对赌,但用的骰子只有一方知道灌没灌铅,全天下其他所有人都测不出来。久而久之,这种赌法就没有人愿意参与了。
5.没有说胖猫家人就无错的意思。通告对刘某的蓄意谋划过程叙述得相当具体,怎么处置有待后续通告。
7.最后一部分曝光的这些夺人眼球和造谣生事的,属实初生。
520再更新几条:
8.又想到一个关键问题是,谭是不是网传的女酮,体现为有没有和其他女性的恋爱关系和频繁的大额经济往来。如果是的话,那其实就是刻意隐瞒了自己不愿意和男人谈的事实,确实是以婚姻为理由的欺骗。如果不是的话,通告其实是有必要澄清一下的,只能说可能国服还没更新到ltbg版本。
9.家长的态度还是很重要,哪怕从继承的顺位来说,家长也是要比兄弟姐妹优先的。可以看到胖猫的父亲秉持的还是传统思维,也就是谈恋爱期间怎么开销转账都能接受,只是最后分手了的13.6万你还了就行。
10.胖猫姐姐有问题吗?从通报来看是有的。但是她也除了通过舆论争取也没有什么别的方式了。通报还刻意说她现在有300w粉,寓意她通过此时获取了利益,那通过直播具体获取收入打赏多少呢?却没有说。
同时有一说一,现在谭某既然有完美背书了,客观上完全可以顺势开直播了,双向的流量吃个饱,当然只是说客观上可以,而不是推测说她想不想。